劉和沒有背景,從一名普通的公務員一步一步走到沈陽市副市長的高位,和其自身素質分不開。然而,沈陽當地司法系統的一位官員在接受記者采訪時形容劉和的人生,“就像充滿膨脹欲化的禮花,絢爛之極卻稍縱即逝”
11月11日,素有“東方魯爾”之稱的沈陽,落下了今年的第一場大雪。
就在此之前,11月5日,在沈陽市第十四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五次會議上,現任沈陽市公安局局長許文有被任命為沈陽市副市長。
此時,62歲的沈陽市原副市長兼沈陽市公安局局長劉和,已經在監獄服刑6個多月。
曾經經歷過“慕馬大案”的沈陽官場,在劉和被中紀委雙規之后,一度人心惶惶,有人甚至擔憂這將是“慕馬大案”的再次重演。然而很快就有人作出判斷,“這一次可能是許文有2008年擔任(沈陽市公安局)局長后,沈陽市高層對警界的一次‘洗牌’,劉和是其中一張大牌。”
和其他廳局級貪官落馬后很快成為人們茶余飯后的談資都不一樣,劉和的政治人生黯然謝幕,一切都是在“靜悄悄”中。
從2009年1月23日劉和被紀委雙規,到最后遼寧省大連市中級法院作出判決,沈陽當地的很多人都不知道,這位昔日的明星局長已經淪落為一名階下囚。一些當地市民甚至認為,劉和與其上一任局長一樣,調到公安部去了。
原因是參與劉和案件辦理的人,集體“沉默”了。即使在案件審理完6個多月之后,依然如此。就連劉和的兩位辯護律師,聽到記者的來意后也只有一句話:“劉和的案件我們無話可說,也不能說。”
“劉和的落馬具有很大的偶然性。”一位了解劉和一案的當地檢察官對記者說,“他一個鐵桿朋友的兒子成了劉和一案的引線。”這位檢察官所說的劉和的鐵桿朋友,就是沈陽市公安局原副局長史超。
2005年9月30日凌晨,在云南麗江的酒吧一條街,一夜之間有三家酒吧被砸。案件很快告破,砸這三間酒吧的人名叫史青山,東北人。
12月10日,沈陽市公安局給云南警方正式發函,說史青山在沈陽有案在身,需要將其帶回沈陽審理。同時派人拿沈陽市公安局小金庫的錢,前往云南進行打點。
史青山又是何許人?為何由沈陽市公安局出面“撈人”?事實上,這件事牽扯到沈陽市公安系統的兩個重量級人士:史超和劉和。原來,史青山之父史超時任沈陽市公安局副局長,在得知自己的兒子史青山在云南被抓以后,史超找到局長劉和商量對策。所以,才順利將史青山帶回。并且在劉和的“關照”下,史青山順利回到沈陽,并調入沈陽市交警支隊政治處工作。
1952年出生的史超,在沈陽當地是一位頗具傳奇色彩的人物,在遼寧警界以智勇雙全、生死無謂而著稱。曾經在多次在“打黑除惡”戰斗中屢破大案。經歷過多次槍林彈雨和生死考驗。在上個世紀80年代一次抓捕持槍殺人案犯時,發生槍戰。史超右手手掌中彈,丟掉一只手。被當地人們稱為“孤膽英雄”、“一把手英雄”。
史超與劉和的交情,是從劉和在東陵區公安分局工作時開始的。當時的史超已經是沈陽當地有名的破案能手和偵查英雄,劉和在整理史超的事跡材料時對其非常欽佩,兩人由此結識并很快成為好友。
后來,劉和當上了東陵區區委書記,而史超也當上了該區公安分局局長,工作上的聯系與配合也使他們之間的關系變得更加緊密。
“史青山,原來也是沈陽公安局法制處的一名干警。”一位當地官員告訴記者。可是這個兒子常常給父親惹麻煩。2005年7月17日凌晨,史青山到沈陽的一家酒吧消費期間,與酒吧老板發生爭執。開始史青山吃了一點小虧,隨后史青山叫人又持槍返回酒吧,將一名顧客和酒吧老板打傷。當地派出所將史青山抓住后,發現他是市公安局副局長的公子。所以案發當天,派出所的所長趕緊把人給放了。同時,派出所所長出面與對方協調,對方最初開價40萬元,最后以3萬元了事。這位官員告訴記者,“即使這3萬元,最終也是由派出所從其經費中出的,沒有人敢和市公安局的副局長去要錢。”
劉和從沈陽市公安局局長位置退下來之后,就有人開始不間斷地就這筆錢和其他問題對史超進行舉報。2008年10月23日,以身體不適為由一年未到單位的史超因涉嫌受賄罪、貪污罪和徇私枉法被紀委雙規,后被立案偵查。隨后劉和也進入了紀檢委的視線。
就這樣,兩位曾經惺惺相惜的朋友,因史超的兒子史青山雙雙落入法網。
劉和1948年4月出生在沈陽市一個普通家庭。1969年高中畢業后的劉和,到沈陽市郊區一所小學做了一名民辦教師。9年之后,1978年劉和調到沈陽市東陵區公安分局孤家子派出所,成為了一名普通民警。當地一位官員分析說:“可能正是基于這一工作背景,劉和在擔任多年地方政府領導后,再次回到公安系統。”
因為文化水平較高,在進入公安系統后不久,劉和很快就被調到沈陽市東陵區政府做了一名秘書。
在做秘書期間,劉和在職讀取了遼寧省省委黨校的大學學歷。他的仕途也由此變得一帆風順,先后擔任東陵區區委組織部副部長、部長、常務副區長、區長、區委書記、沈陽市和平區區委書記。
2003年7月25日,在沈陽市第十三屆人大常委會第四次會議上,劉和被任命為沈陽市公安局局長。劉和又一次回到沈陽市公安系統,此時他的身份是沈陽市這個副部級城市公安局的一把手。此后一年,劉和的政治生涯達到頂峰,出任沈陽市副市長,兼任沈陽市公安局局長。
“劉和頭腦聰明且膽識過人,各項工作都做得有聲有色,因而頗得高層賞識。”這是認識劉和的人對他較多的一句評價。
“‘和’字取平靜、和諧、平祥之意,劉和在平時的生活中可以說是一位謙謙君子。”一位與劉和相熟的當地官員對記者說。
位于沈陽市沈河區文藝路的帝王國際,是沈陽市一個相對高檔的住宅小區,被捕前劉和與家人就生活在這個小區。在這個小區里住著許多曾與劉和共事,但已經退休的老干部。
“每逢過年過節的時候,劉和都會買好禮品去登門拜訪退休老干部。在地方,對于一個他(劉和)這種級別的領導干部,客觀地說能做到這樣很難能可貴。”這位官員對記者說,“這也是劉和被捕以后,許多人都覺得不可思議的原因。他不僅是得到上層的賞識,他的‘渠道’上下都是暢通的。”
然而就是這樣一位在別人看來,謙遜有禮,做事穩妥,上下“渠道”都暢通的前任沈陽市副市長兼公安局長,在退居二線半年之后,突然案發,隨后慘淡謝幕。
認識劉和的人大都知道劉和常說的一句話:“我不給別人送錢,也不收別人錢。給別人送錢是害人,收別人錢是害己。我不害人,你們也別害我。”
事實上,劉和在沈陽市公安局長任上引以為傲的政績之一:正是強調警察隊伍建設工作。
從2005年起到2007年,兩年的時間遼寧警方打掉三個涉黑團伙,分別是以郝萬春、宋鵬飛、任世偉為頭目的三個黑社會性質團伙。其中,宋鵬飛團伙與任世偉團伙案發時間相近,任與郝案件的偵破工作放在一起,被稱之為607專案。
其中宋鵬飛一案最令人震驚的是涉及到禁毒警察:包括沈陽市公安局沈河分局原局長張保華、前任局長曲月福及該局多名科長、所長,還包括沈陽市禁毒支隊原支隊長江鑫、原副支隊長于文濤和前任支隊長李錫貴在內的多名禁毒警察,以及沈陽市公安局刑偵支隊原副支隊長鄧旭。
而郝萬春案牽出的沈陽市公安局原副局長張建明,更曾在偵破劉涌案中榮立一等功。
據了解,在這三次打黑過程中,官方公布牽出21名涉案警察。但當地了解情況的人介紹說內部處理的不少于100人。宋鵬飛一案更是被媒體廣泛報宣傳。
“從嚴治警是一項任重道遠的工作,我們必然要堅持下去,人民公安為人民,沒有人民,我們為誰當警察?但沒有好的公安隊伍,就完不成我們執法為民的工作職能,就失去了民警兩字的根本意義。公安隊伍內的違法違紀案件不查清,害群之馬不清除,就無法完成市委市政府、上級公安機關和廣大人民交給我們的任務。”這是劉和曾經談到干警隊伍建設時對媒體所說的話。
而這樣一個以清廉自居的領導干部卻是臺前幕后兩面人生。
一位了解劉和案的檢察官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說:“劉和沒有背景,從一名普通的公務員一步一步走到沈陽市副市長的高位,和其自身素質分不開。他在主政東陵(區)、和平(區)期間,確實為當地的基礎設施建設和經濟發展做了不少工作,也取得了成效。”“劉和觀念的轉變可能也就是從這時開始的。”這位檢察官分析說。
在劉和的判決書中,記者看到:自1995年10月至2008年6月期間,劉和利用其職務上的便利,為他人謀取利益,先后多次向請托人索取或者非法收受人民幣149萬余元、美金18.9萬元、港幣0.6萬元;并利用職務上的便利,私自決定挪用公款人民幣250萬元給個人進行營利活動。與其愛人高文華共同受賄人民幣45萬元、美金5萬元及手表一塊。
事實上,劉和在擔任東陵區與和平區區委書記的期間,正是當地民營經濟快速發展的時候。看著區里的民營企業家從弱到強,個個腰纏萬貫,自視能力很強劉和的心理開始不平衡,價值觀逐漸開始扭曲。而利用政府為企業提供退稅、貸款以及重點扶持等優惠政策為交易資本,則是劉和最先盯上的目標。
采訪過程中,記者了解到從1996年到1998年期間,劉和幾次給予遼沈鋁業有限公司企業優惠退稅600多萬元。而該企業董事長給予劉和的“回報”,也從1996年2月一直持續到2008年6月。10年期間該企業老總先后分8次送給劉和共計8萬美元和6萬人民幣。
判決書顯示,像這樣需要劉和“關照支持”并和劉和保持關系的企業家大有人在,被認定的行賄企業將近十家,這些行賄者常常出手就是一兩萬美金或10萬、20萬人民幣。
劉和在擔任和平區區委書記和沈陽市公安局局長期間,仍收受人民幣53萬元、美元10萬余元、港幣18萬元和大量賄賂禮品。
而劉和則認為,這些企業的發展顯然有自己的一份功勞,他在接受調查的時候對辦案人員說:“我把自己寵壞了,將政府給予企業的優惠政策,看成是自己給予企業的恩惠。”
“劉和從位高權重的副市長到身陷囹圄的囚徒,這看似轉瞬之間,實則是日積月累,經歷了靈魂變質的過程。其實當劉和開始認為,沒有他哪有這些企業家的今天的時候,就已經為他最后落馬埋下種子。”一位當地官員分析說。
劉和整個腐敗過程長達13年之久,之所以在這么長的時間里,劉和能夠安然無恙,自然有其生財之道。
1996年,劉和給沈陽市東陵區某企業老總打電話說要出些錢參與投資。這位精明的商人馬上嗅出劉和的話中之意。之后不久,3張分別是15萬元、10萬元和5萬元的集資款收據就送到劉和手中。劉和在集資款收據上分別寫下的是劉和岳母、姑姑的名字和自己的小名。
1998年,某殘疾人企業老總為答謝劉和“照顧”,送去10萬元人民幣,劉和一反常態拒收了。“錢先放你那兒吧,我什么時候需要了什么時候給你打電話。”劉和對這位行賄人說。直到2008年,劉和才再次打電話給該老總,要求其把那10萬元送到他在市公安局的辦公室。劉和把一次行賄和受賄的交易整整推遲了10年之久。
俗話說“妻廉夫禍少,家廉幸事多”。劉和的妻子高文華顯然不是一位廉妻。
高文華原本是沈陽市公用事業技工學校的一名老師,1992年下崗在家。隨著劉和權力的增大,高文華也逐漸成了當地的能人。一會兒是公司顧問,一會兒是企業老總。
沈陽一家擁有上億資產的上市公司,在上世紀末的時候還只是一家剛剛起步的小公司。起步之初,公司老總便聘請了高文華為公司顧問。1999年下半年,該公司在沒有任何手續的情況下,就在東陵區的規劃綠地上違規建起了十幾個檔口,進行出租。
違章建筑修的如此明目張膽,東陵區城管大隊前來查封并要拆除。關鍵時刻,公司派高文華前去協調,劉和打電話也過問此事,查封事件不了了之。檔口違規出租三年多,僅租金一項就高達500多萬元。
作為公司顧問的高文華,從1999年到2008年在這家企業收到了3萬美元、3萬港幣和5萬元人民幣。除此之外,高文華還開辦了工廠,駐東陵區某企業無償給高文華的工廠提供原材料并負責回收產品,她僅負責工人工資和運費。
“早在2001年的時候,劉和就曾經經歷過一次‘落馬’的威脅。”一位和劉和相熟的官員對記者說。
1995年,劉和同沈陽當地新聞從業人員萬女士相識。為取悅萬,劉和將東陵區政府在蓋州建的療養和度假場所的工程交給萬,萬一無資金,二無資質,幾乎所有的相關事宜都由劉和大包大攬。
在劉和的幫助下,從沒有經商經驗的萬獲取利潤高達1200余萬元。
劉和還利用職權,以低于市場價格51萬元幫助萬購得房產兩處,萬倒手將房產賣給東陵區某單位,獲取利益270萬元。
2001年8月,萬某因向其他人員行賄,被列為紀委的談話對象,時任和平區區委書記的劉和聞訊十分緊張,怕問題牽扯到自己,于是幫助萬出逃美國。
2009年1月23日,正是農歷臘月二十八,離除夕只有兩天的時間。已經離開權力巔峰半年的劉和被紀委雙規。此時,外面迎接新春的禮花早已是接二連三地綻開。
沈陽當地司法系統的一位官員在接受記者采訪時形容劉和的人生:“就像充滿膨脹欲化的禮花,絢爛之極卻稍縱即逝。”
2010年2月4日,劉和被遼寧省大連市檢察院以受賄罪和挪用公款罪提起公訴。4月12日,大連市中級法院以受賄罪判處62歲的劉和有期徒刑十五年,以挪用公款罪判處其有期徒刑七年,數罪并罰,執行有期徒刑二十年,并處沒收個人財產人民幣230萬元。其妻高文華犯受賄罪,判處有期徒刑三年,緩刑五年,并處沒收財產人民幣20萬元。一審判決后,劉和與高文華等沒有提起上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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